| 问题 |
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
| 释义 |
代理人在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⑴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合同代理的出现,就是为了扩大委托人的活动范围,克服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代理人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业务洽谈,协商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必须尽心的考虑被代理人的利益,竭尽其能力与经验,完成代理任务。要防止对代理人的利益不加重视,制订合同条款欠考虑,从而使被代理人处于不利境地的情形出现,更要禁止代理人利用代理的权限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代理人为了从相对人那里拿回扣,促使被代理人以不合理的价钱与相对人签订买卖合同。出现此种情况,代理人要和相对人一起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⑵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所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如: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一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钢材合同,总额12万元。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给王某3万元预付款,王某收到款后,将其存入自己的账户上。到了合同履行期后,王某自然无法向乙公司提供钢材,也不退还乙公司的3万预付款。乙公司于是将王某所在的甲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院,请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法院经查明认定,王某虽然是甲公司的业务员,但公司从未授权王某与乙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王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了代理权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适无效的。法院于是判决王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返还乙公司的3万元预付款并偿付相关利息。 ⑶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例如某甲授权某乙代购a物,而某丁则授权该乙出卖a物,如果乙同时代理甲与丁订立买卖a物,就构成双方代理行为。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是统一的,也是相互对立的。就购买a物而言,价格越低对甲方越有利,却会损害丁方的利益;反之也是如此。代理人只有全心一意的代理相对一方的利益,才能谈得上真正的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同时的为双方代理,结果只会损害到双方的利益。当然,这里有一点要强调的,就是代理人不得实施双方代理行为,是指他不得在同一个合同中同时代理合同
|
| 随便看 |
-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 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 强拆后,还可以争取合理补偿吗
-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 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
- 房屋被强拆了,拆迁户能获得哪些赔偿
- 商业项目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
- 单位强拆他人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
- 政策强制拆迁违法吗
- 国家有征地批文就可以强拆吗
-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
- 政府强制拆迁违法吗
- 司法强拆有哪些具体步骤流程
- 强拆策划者什么罪
- 强拆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
- 商业征地可以强拆吗
- 经过当地镇政府同意修建的房屋,如今以大棚房名义强拆,合理吗
- 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 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
- 迟迟不搬迁,房屋就一定会被强拆吗
- 房屋被强拆,为啥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钉子户一定会被强拆吗
- 强拆致人伤亡,会负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维权
- 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
- 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
- 晋西北县区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
- 晋西北县区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
- 晋西北巡回审判办法
- 晋西北巡回审判办法
- 晋西北村政权组织暂行条例
- 晋西北村选暂行条例
- 晋西北行政公署
- 晋西北行政公署组织大纲
- 晋西北行政公署组织大纲
- 晋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
- 晋西北边区临时参议会
- 晏子春秋
- 普兰克
- 普劳修—帕皮里安努斯公民权法
- 普及法律常识
- 普尔斯基
- 普惠制
- 普拉克内特
- 普拉特修正案
- 普斯可夫审判法规
- 普米族
- 普罗塔格拉
- 普罗库鲁斯派和萨宾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