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用房与住宅如何交契税 |
释义 | 问题:我购买一套楼房,该楼房一楼为门市房,二楼为住宅楼,购买时没有单独计算门市和住宅每平米的单价,我应该如何交契税? 答:《吉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契税税率为5%。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 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实际上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1.5%。 长府函[2003]39号文件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税率的通知》中规定,长春市城区内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税率减为3%,不包括外县,执行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30日。 提示:也就是说在长春市范围内,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1.5%,在2006年9月30日前购买门市房的契税税率为3%,如果能明确划分门市房和住宅,则分别按照3%和1.5%来缴纳,如不能明确划分,可以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认门市和住宅的计税价格按适用税率计算,不能确认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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