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取保候审后应该怎么做准备 |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后应该怎么做准备 取保候审后被保释人应当遵守以下几项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保释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保释时,应当告知被保释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保释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二、取保候审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需要数个月后移交检察院,其中要侦查、移交、公诉、审判等程序。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三、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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