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二、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三、故意伤害案件处理方式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可以走公诉程序,也可以走自诉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的被告人不管是自诉还是公诉,被告人都构成犯罪。 2、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致使这类案件出现推诿、两不管现象。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经常出现谁也不管的尴尬境地,因为这类案件既可以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3、当事人提起自诉,往往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问题,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连标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加害人是主观上故意进行的殴打行为才会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否则,事故只会作为一般殴打行为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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