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原则 |
| 释义 |
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或尚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我们认为,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函》的原则处理。即当事人仅要求认定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应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处理;当事人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受理。 (二)与医疗相关的民事纠纷案由的确定 我们认为,目前,在确定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时,仍应按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办理。但同时,应当看到,现有规定是不够的,不利于实践操作,应进一步明确各类纠纷的案由。其中,就非医患纠纷和非医疗纠纷而言,均应根据其案件性质作为一般类型案件确定案由,如患者因与医务人员发生口角进而殴斗发生的争议属于损害赔偿纠纷。此类纠纷如存在请求权竞合的,可以由当事人作出选择。就医疗纠纷而言,应分为医疗侵权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两类案由,医疗侵权纠纷中又可分为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两类案由。
|
| 随便看 |
- 80年代的农村无证房能不能按照正常房屋补偿
- 棚改中对于无证房按违建拆除,有没有法律依据
-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 拆迁抢建,找个律师就能拿到补偿吗
-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需要找哪个部门
- 无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 房屋拆迁之巨大数额搬迁奖励诱饵,搬还是不搬
-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 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是一次性付清的吗
- 没有营业执照,会有停产停业补偿吗
- 停产停业损失要给房东吗
- 拆违为什么在各地突然兴起,所有违建都要拆除吗
- 如何判断房屋是违建拆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我的房屋罚过款的,现在又来拆违,这合理吗
- 哪些部门有权拆违
- 拆违、拆迁是一码事吗
- 地铁拆迁是公益性拆迁吗应该怎么补偿
- 因修地铁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和5年前一样吗
- 2020年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 商铺因地铁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 因修建地铁拆迁,可以选择原地回迁吗
- 河道整治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 河道整治要求拆房,河道多大范围内的房屋必须拆迁
- 河道整治无偿占用耕地合法吗
- 生产类型
- 生产系统
- 生产组织
- 生产能力
- 生产自救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 生产调度
- 生产资料
- 生产资料公有制
- 生产资料所有制
- 生产资料所有制
- 生产资料私有制
- 生产过程
- 生产队
- 生产(工作)条件
- 生产(工作)秩序
- 生前伤
- 生命健康权
- 生埋
- 生存公证
- 生存权
- 生效判决
- 生效前条约
- 生效的判决、裁定
- 生效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