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效婚姻的解除
释义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关于可撤销婚姻
随便看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能否继承吗
法律规定自主遗嘱需要公证吗
公证遗嘱财产继承人是否都要到场?
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手写吗
抚恤金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遗嘱见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
房产继承遗嘱样本内容有哪些?
父母遗嘱如何写有效期?
抚恤金继承权公证费用是多少?
老人遗嘱写完需要公证么
订立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法律规定遗嘱什么意思?
公职人员抚恤金是否继承
法律规定老人遗嘱需要公证吗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可以继承么
订立哪类遗嘱需要见证人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订立的遗嘱还要公证吗
父亲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哪一种效力更大
律师办理自书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条件下自书遗嘱才有效?
死亡人员的抚恤金由谁继承?
个人遗嘱保管及代理执行必须亲自到场吗?
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晋察冀边区破坏坚壁财物惩治办法
晋察冀边区租佃债息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1944年改造与健全村政权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今年村选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县议会改选与县议会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执行问题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村选举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准备阶段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特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之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大纲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银行实业放款简章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14 1: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