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何限制
释义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加工作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时间为3个月;参加工作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时间为6个月;参加工作时间3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时间为12个月;参加工作时间5年以上的为24个月。(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因再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小个月。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的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随便看
孩子姓随母亲还是父亲
车祸赔偿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打官司败诉了对方律师费谁出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怎么办
保险理赔程序的规定
借车车祸车主连带责任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签订合同有效的条件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多久能解决
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状怎么写
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怎么算
要离婚起诉大概需要多少钱
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吗
要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要离婚起诉到法院了一般多久能开庭
要离婚起诉的流程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借款还用还吗?
被继承人遗嘱生效
打伤人拘留完不用赔偿吗?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怎么办
起诉强制离婚需要律师代理吗
打伤人拘留15天后还需要赔偿吗
土地承包权证是哪个部门发的
南京国民政府雇佣契约法规
南京大理寺
南京府官制
南京行宪政府
南北部大人
南北面官制
南卡罗来纳州宪法
南台奏事
南大王院
南太平洋委员会
南太平洋常设委员会
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
南太平洋自然养护公约
南太平洋论坛
南宋文范
南宫奏稿
南宫奏议
南宰相府
南尼诉佩斯和马耳他大主教案
南山保甲书
南斯拉夫1921年宪法
南斯拉夫1931年宪法
南斯拉夫1946年宪法
南斯拉夫1953年宪法性法律
南斯拉夫1963年宪法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7 14: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