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与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
释义 |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随时解除权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期限,如何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的损失由谁承担 对装饰装修费用问题,可以分为经过出租人同意与未经过出租人同意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装饰装修,那么,装饰装修所花费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如果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了损害,出租人还可以请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在经过出租人同意时,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因合同到期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但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办理。 二是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由违约方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损失。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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