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 |
释义 | 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大家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因某种原因也会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呢,这样问可能使得很多人就迷惑了,分不清两者的区别了,有的甚至认为两者是一样的,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具体的区别可以随小编一起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 2、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1、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改革须慎重,并非所有的企业和职工都适合这一做法。 我们认为,以下类型的企业和职工不宜采取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 一是效益较好的企业。这样的企业以往的经济效益较好,职工的平均收入较高,企业通过减员分流等深化改革后,效益会因为人工成本的降低而提高,从而使其在职职工的实际收入随之得到提高,这样必然会给已经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带来心理上的不平衡,极易引发这部分群体的不稳定。 二是单一资源型、城市中的主体企业,如石油型、煤炭型、林业型城市的企业等。这些城市的特点是依托主体企业而发展建设起来的,而其他行业的企业较少,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这些企业的职工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的不到位,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入少的工作也不愿干,因此再就业率较低。如果这部分人员数量较大,并且长期不重新就业,必然要影响到原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三是年龄较轻的职工,特别是40岁以下的职工。因为这部分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得到的补偿金不多,相反,需要向社会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费用较多。在此期间,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果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必将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四是家庭中以本人收入为主或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职工。家庭中只有本人是固定职工,其他成员或为待业、或为下岗,无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的家庭因为子女上学、赡养老人,或家里有病人等,造成生活比较困难,一旦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而没有找到稳定的经济收入,必然不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将给社会带来较重的负担。 2、企业与职工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坚持民主与自愿的原则。 改革是否能平稳进行,且不留遗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点。制定改革方案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改革方案要在充分酝酿、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经过职代会计论通过后方可实施。要严防不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的呼声和意见,只采取行政命令的做法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改革改制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拥护和支持。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必须到位。对符合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人员,要向他们全面宣传相关的政策规定,包括将得到的补偿金数量、今后要交纳的社会保障费标准及年限、今后与企业的关系、继续享受企业的哪些待遇、再就业的政策及前景等。同时要坚持本人完全自愿的原则。要切实防止只顾减员而不顾职工的切身利益、只讲有利的一面而回避不利的因素的片面做法,更不能对职工进行误导。在职工没有想好的情况下,要给他们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只有这样,职工才能在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保持心理上的平衡和思想上的稳定。 3、必须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管理的接续工作。 职工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没有明确其新的管理关系之前,企业绝不能对他们撒手不管,而应当认真做好过渡期的服务工作。一要加强对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党员的管理。企业党组织要积极与地方党组织联系,使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之前,原单位的党组织要保证他们过正常的组织生活。二要注意关心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生活中出现特殊困难的人员,在政策允许和条件可能的情况下,要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解除劳动关系说明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失去了本有的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是一种书面证明文件,劳动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不可见的。因此区别清楚两者的差别,对于大家是很有好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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