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什么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时过错方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时过错方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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