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具体条件: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