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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释义
    一、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以上15%以上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据此贵公司可依情况,延长出资期限。
    二、增资或减资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企业注册的时候,一般需要对注册资本进行认定,虽然我国实行的是认缴制,不需要一次性交纳所有的注册资本,但如果涉及到认缴的注册资本过高,导致后期无法完成实缴的,也是需要进行处罚的,具体的以司法机关的判定为准,公司企业应当执行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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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7: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