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团伙寻衅滋事怎样进行量刑     团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首先要区分主犯和从犯,然后再依据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进行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团伙寻衅滋事怎样进行量刑”问题进行的解答,团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首先要区分主犯和从犯,然后再依据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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