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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皮肤损伤评定标准
释义
一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二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80%以上。
三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以上。
四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五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以上。
六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七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八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0%以上。
十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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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7/3 4: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