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合同到期时,公司解散是否有任何补偿 |
释义 |
1、 合同到期时公司解散是否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的规定,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公司均提前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款、第三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按职工所在单位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劳动资本经济补偿金,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年;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工资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应得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部解散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人数连续三十日未达到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理由。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合同到期时,公司解散有一定的赔偿金。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公司的结算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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