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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索赔
释义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周期。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当地从事同级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编制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被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自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看护人因医疗或转院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证明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一致。5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被害人确实需要到其他地方治疗,并且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及其照顾者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的合理部分应当得到补偿。6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根据被害人的无行为能力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伤残赔偿金按伤残认定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的,或者伤残程度较低,但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8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应当按照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周期根据调剂机构的意见确定。9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半年总额计算。10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被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被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个被扶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10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法院所在地标准的,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也可以参照这一原则确定。11精神抚慰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抚慰损害赔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一般来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赔偿数额明显低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比如伤残赔偿金,医疗事故处理单是人均消费支出,北京市2006年的标准是14825.0元,高院的解释是按人均可支配支出,北京市2006年的标准是19978元。此外,例如,生活费和缺勤费,前者明显低于后者。此外,前者还有一个限额,未致人死亡的不超过人均生活费的3倍,死亡的不超过人均生活费的6倍。后者没有限制。需要指出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没有死亡赔偿金的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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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2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