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让期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物权法》第64条规定,个人的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以及其他不动产和动产,都有所有权。市场比较法是最能让当事人信服和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可以直接反映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是必须有类似的房屋交易实例进行比较。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房屋拆迁时,选取的参考案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者近似。参考案例的交易时间不得超过自评估时点起12个月。选择的参考案例应多于3个,参考案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应超过30%。但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案例作为参考资料,实践中的交易案例很少,如公共设施、公益性住房、农村住房等,因此双方可以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采用其他估价方法。成本法是通过计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收益法是估计估价对象未来正常的净收益,并采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至估价时点进行累加,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假设开发法是对估价对象在开发完成后的价值进行估计,扣除估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从而估计出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在政府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调整估价对象所在地段的基准地价,得出估价对象的目标地价。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事业单位和个人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根据开发类型,土地使用权可划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使用权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建设用地和综合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建设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财产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个人的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以及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归个人所有。它的持续时间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屋产权)是永久性的,没有期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毁,就可以一直享受,“房产证上没有期限登记栏”;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国家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授予土地使用者40年、5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换句话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房子永远是产权人。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属于国家。根据不同项目,国家土地租赁年限不同:住房70年,工业、科教、文化、卫生、体育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业主共同提出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2)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地上土地和建筑物的,应当给予业主相应补偿,采取类似拆迁安置的方式解决。 第一种方法是大家普遍接受的,有些人认为房屋将在70年内被拆除。 无论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一个到期时间。土地使用期满后,只要房子能住,土地就得续期。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将按照当时的楼面指导价按一定比例缴纳费用。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土地出让期满房屋拆迁评估方法”问题的回答。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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