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现在是不是在处理农村房屋的买卖 |
释义 |
公证处现在办理农村房屋买卖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需要用于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二)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第62条最后一款涉及农村房屋的销售。第六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即不属于法律行为。出卖人不仅失去了待售宅基地,而且不会批准申请。此外,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对卖方的惩罚已经够严厉了。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农村房屋交易不会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集体经济合同通过后,可以与对方办理相应手续。房子只能在村里转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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