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认购期是多久 |
| 释义 |
1、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即工商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规模和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需在公司章程中说明。新《公司法》规定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即:(1)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三)股东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五)有表决权公司住所 (1)法定最低资本。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2)股东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第一期缴纳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资后,剩余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投资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应在两年内全额支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论是否等于或者高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都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得分期出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章程由一名股东制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实行“三权分立”,即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各有其职权;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公司注册资本认购的收益。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尽量缩小审批、审批、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备案的项目,应当简化手续,限期完成。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要加强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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