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支机构注册所需信息 |
| 释义 |
分公司,是指公司所辖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住所以外以自己名义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虽然有“公司”这个词,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二字,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有两种,一种是内资企业设立分公司,另一种是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果国内企业需要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分支机构。企业需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登记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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