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设立申请书(签名)●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 投资者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六个月内投资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 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位董事亲自签名)(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称、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名);p> ●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需中文翻译)* ●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任书(原件)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登记的通知● 生产现场的租赁协议和房屋的注册地址以及房屋所有权的一致证明(要求房屋的地质情况与租赁协议一致)* ● 其他提交文件 1。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的护照复印件;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相关的标识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经营范围、设立地点、期限,申请表由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以下简称“我公司”)。 时间:1-2个工作日进行企业名称验证 商务局审批期限为90天,一般7-15个工作日 代码分配1-2个工作日 向商务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8个工作日 临时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5个工作日 外汇登记开户1个工作日 税务1-5个工作日 正式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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