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按照程序执行,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即为有效。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二)?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 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时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对于临时股东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这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是明确的。我们需要对它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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