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一次合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公司应当在达成合并协议后三十日内公告或者通知债权人。通常,在并购谈判过程中,并购双方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谈判,并就并购后债权债务的继承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从而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然而,公司不可能与所有债权人逐一谈判。因此,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给全体债权人在合并前申报债权并采取适当措施保全债权的机会。在债权人与被合并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债权人两项保全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公司拒绝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合并的,债权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合并,使合并无效。 3.合并后,公司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合并前未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新公司或者合并后成立的存续公司承担偿债责任。根据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与资产相伴随。合并后,由新成立的公司和继承被合并公司资产的存续公司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以上知识是对法律咨询网.com编辑提出的“最近一次公司合并应注意什么”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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