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一年期限如何计算 |
释义 |
如何计算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即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报酬请求权从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起计算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资总额构成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因此,工资、奖金、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均在劳动报酬范围内,不受一年的限制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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