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也是股东收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种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应当作出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成立清算组,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因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个别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的诉讼,如果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二)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其他民事主体不具备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第三,公司解散诉讼的被告: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提起诉讼解散公司的条件(也可提供): <1.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 (5)有管辖权的法院公司解散: 1)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公司总办事处所在地法院。公司总部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公司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县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的分级管辖,县级市、区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地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解散,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更多信息请关注法律咨询网。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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