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了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案件,包括: 1。工人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纠纷。由于住房制度改革,工人和雇主之间发生了公共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工匠、帮手和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员工之间的纠纷 以上是luba.com小编辑为您编辑的知识。文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上的律师,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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