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寿险〔2007〕238号 【发布日期】2007-03-13 【生效日期】2007-03-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吉林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238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拟设立吉林等7家分公司的请示》(太平寿〔2006〕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吉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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