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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义论
释义

正义论

书名。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罗尔斯的代表作。罗尔斯的正义论,实际上是对洛克、卢梭和康德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的传统理论加以概括,并把它推进到更高的抽象水平。其目的是为了反对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功利主义,以论证他所提出的正义便是西方民主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这种正义是高于一切之上的,指导社会制度正常化的最高标准。在正义至上的基础上,罗尔斯认为,各种法律和制度,如果不符合上述正义,便一定要改革或废除。罗尔斯的正义学说包括两方面:一是实质正义,一是形式正义。所谓实质正义即人们在平等原则下确立自己的政治制度,制定出各种法律和建立立法机构,这时社会便进入了理想的正义状况,从而进入了实质正义。在此前提下,形式正义——法治学说被提出。法治,就是对公共规则的正规的和公共的执行。为了实现这种形式正义,罗尔斯提出了三项有关法治的基本原则。在正义论中,罗尔斯认为法治和自由是密切联系的。如果法律规则的规定不公正,则自由也必然是含糊、不确切的。一个良好的社会,为了要保证享有自由,就必须坚持法津。所以,罗尔斯认为不能将法律看作是争夺权益的产物,而应将它看作是试图实现正义原则而规定的最好的方针,具有良好道德的功能。罗尔斯的正义学说为七十年代美国的法律思想提供了“复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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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2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