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作出的书面仲裁决定。内容包括:(1)首部。制作文书的机构名称、文书名称及编号;当事人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单位及代表人的姓名等;案由。(2)正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以及申请仲裁的时间;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的结果(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仲裁费的负担。(3)尾部。写明“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