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关系职工之间工资分配的差别。它包括地区、部门、产业和产业内部、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内部之间工资分配的差别。地区之间由于经济条件与自然条件的差异造成劳动消耗及生活费用的差异,必须规定地区之间工资类别系数来调节。部门、产业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差别和工资差别,主要是按照劳动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规定不同的工资标准来调节。职工内部之间的劳动差别和工资差别,应当先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各工种、职务之间劳动质量差别,规定不同的工资标准水平,然后再按照劳动的复杂程度、精确程度、责任大小、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在同一工种和职务内部划分等级,规定各等级的工资标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职工的工资关系,首先应由国家从宏观上合理安排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以及他们内部的各部门职工之间的工资差别,合理安排地区之间职工的工资差别。然后,企业再在国家所赋予的权限内根据经营状况和职工本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各类职工和地区间的工资关系,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