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区别,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区别 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区别: 1.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二、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 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 三、买卖房屋定金和订金的含义 定金和订金的含义: 1.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2.订金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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