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仲裁答辩仲裁答辩
释义
(一)仲裁答辩的概念
仲裁答辩,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二)仲裁答辩的方式和内容
1.答辩的方式。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答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2.答辩的内容。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仲裁申请书中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的内容,既可是实体方面的,也可是程序方面的。
随便看
企业宣布破产银行会冻结吗
对于重婚立案多久有效?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情形包括什么
公司破产重组还能活吗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
职工住房属破产债权吗
兰州铁路劳动纠纷的概念是什么?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吗
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破产重整有破产清算报告吗
公职人员异地嫖娼如何处罚?
资产重组是破产吗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
买的股票面临破产可以申请保全吗
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能破产吗
有婚外情怀孕生小孩了是算重婚罪的吗
破产管理人有权对外签署合同吗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吗
破产员工会给赔偿吗
重婚案撤诉还可以起诉吗
破产才能申请债务重组吗
无力经营能申请破产吗
破产清算可以不支付税费吗
人家破产的房子能买吗
关于人民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企业升级中考评安全问题的暂行规定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
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
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决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
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
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中有关几类案件
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0/14 7: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