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资产信托参与者都包括投资人、受托机构、信托监察人、不动产开发或管理机构、主管机关、信用加强及评等机构、会计师、主业估价者、承销商、律师。唯不动产资产信托中,多了一个委托人,即不动产业主。 其流程也基本相同,包括以下步骤: 1. 订立不动产投资信托契约; 2. 不动产资产信托为不动产信托转移; 3. 主管机关核准或申报生效(私募采用报备制); 4. 发行受益证券; 5. 信用评等或信用加强; 6. 收取投资人价款; 7. 不动产投资信托为基金投资运用及收取投资收益,不动产资产信托为委托不动产开发或管理信托不动产; 8. 不动产投资信托为收取不动产收益,不动产资产信托为信托财产保管; 9. 召集受益人会议、执行受益人会议决议及代为诉讼 10.分配信托之收益、孳息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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