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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住房屋维修的费用该由谁出?
释义
    我们知道房屋在居住期间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维修,很多时候我们是租住的他人的房屋,我们支付了租金,那么支付的租金是否包含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费用呢?下面法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租住房屋维修的费用该由谁出?
    一、租住房屋维修的费用该由谁出
    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房屋维修基金谁来交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可能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哪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加以保障,以保证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但是,在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谁负担的问题上,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与各地的地方性规章有不同的规定。由上得知,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究竟是买方还是卖方交的这个问题,还得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可以就维修基金这个问题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三、啥时候交最合适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租住房屋维修的费用该由谁出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就租赁期间维修费用由谁支付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约定来,如果没有的话就由出租人承担。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拓展阅读
    
  • 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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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6: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