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听证应当注意什么 |
释义 |
劳动仲裁听证应当注意什么? 1。仲裁委员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定)的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法定的非公开场所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质证、辩论和调解。仲裁委员会适用法律,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决。
2。当事人在仲裁庭审理中的权利:(一)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二)有权上诉、答辩、质询和质证;(三)有权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和请求裁决;(四)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五)申请人有权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六)被申请人有权承认、反驳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并提起反诉。当事人在仲裁庭审理案件时的义务是:(一)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二)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回答仲裁员提出的问题;(三)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四)尊重其他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五)自觉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定文书。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仲裁请求。在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对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大小进行质疑、解释和反驳。仲裁员通常要求当事人在盘问前提交他们所掌握的所有证据。经质证后,未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在结案后提交的补充证据不得作为终审判决的依据。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督促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仲裁员告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后,在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时,当事人应当理性、明确地回答是否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调解。如果双方都表示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仲裁员将首先要求双方明确调解方案,然后找出差距和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或通过单独协商的方式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 8。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将《仲裁调解书》送达法院。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当庭或者择日作出裁决。 以上是《劳动仲裁法》小编整理的劳动仲裁听证笔录的八个方面律师网.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你需要适应实际情况。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援助,你可以去律师网找律师进行专业指导。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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