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安置费是多少? 过渡性安置费是指临时安置补助,是指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性期间可能发生的补助,通常又称过渡性安置费。补助对象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被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 拆迁过渡安置费的支付标准 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拆迁过渡安置费的支付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只是原则上的规定。但这是地方政府根据《条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如浙江省规定:(一)拆迁费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次性支付。使用临时周转房的,在迁入正式安置的房屋时重新发放。(二)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问题的,由被拆迁人支付过渡性安置费。过渡性安置费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断面相同的房屋平均租金价格确定,计算期限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出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安置后4个月。拆迁人逾期不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的两倍缴纳过渡安置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逾期不安置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还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过渡性安置费。(三)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 以上内容是对小编“拆迁过渡安置费是多少”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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