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本单位。专利授权后,单位取得专利权 专利法第六条? 通过执行主体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主体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立合同约定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原则上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的专利权属于本单位。但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创造的,与本单位订立了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合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职务发明的种类。第一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二)在执行本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三)辞职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或者转岗,与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本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未向社会公开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进行的发明创造;如果只使用了本单位的少量物质技术条件,而这些物质条件的使用与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原则上不能视为职务发明创造,只要公司支付全部费用,或员工利用公司的意愿,则所有权应由雇主享有;但是,如果员工和公司之间有协议,可以按照原协议处理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的侵权责任是谁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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