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房产确权的诉讼费如何收 |
| 释义 |
房产确权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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