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调整后的职工基本医疗医疗费1元。医保处负责人特别提醒,缴费人须按公布的标准及时、足额存入缴费账户(银行卡),以避免因无法扣缴造成待遇享受中止等。建立“一户通”后,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只需连续、按月、足额缴纳,就可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是即时参保缴费即时享受的一种社保政策,对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有严格的规定。政策规定,对未按规定缴费的,从未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再次参保时,除中断期间应予补足外(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5.5%缴纳),还须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因人员流动、退休等手续办理衔接而引起的短暂未参保的,在3个月内不作中断处理,但未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中断3个月以上未再次参保的,作为中断参保处理。 相比现行的缴费标准,明年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但享受的待遇也有明显改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也可以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享受门诊补助,入院门槛同样降低。具体办法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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