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不可侵犯权diplomatic inviolability使馆馆舍和外交代表人身以及使馆和外交代表的档案,文件和财产等不受侵犯的特殊地位。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使馆档案及文件,使馆的来往公文、外交代表的人身、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外交代表的文书、信件及财产和外交信差人身的不可锓犯权。使馆和外交代表人身不可侵犯权是外交特权和豁免中久经确认和最为根本的两项特权。现在已经有一些国际公约对不可侵犯权加以规定;它们是: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73年《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和1975年《维也纳关于国家在其对国际组织关系上的代表权公约》。国际法院在1980年的“在德黑兰的美国的外交和馆事人员案》中判称,以上各条约的规定遭到伊朗的连续不断的破坏,因而伊朗应对美国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