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实践行为
释义
实践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现实行为”,“要物行为”。简称“实践行为”。
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实物或实施劳务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小件物品保管,使用借贷等合同的成立,都要求一方当事人交付实物给对方。哪些行为为实践行为,决定于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随便看
如何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
只盖公司公章合同能否生效
什么是劳动关系?
合同签了没付款生效吗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乙方没签字合同有效吗
什么是劳动合同?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怎样确定劳动合同的起算和终止时间?
处理经济纠纷费用多少
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产品购销合同期限一般是几年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哪些内容?
房租合同没盖章生效吗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不应支付违约金
合同专用章可以随便刻吗
合同金额有误怎么办
只有试用期合同,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违法
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规定?
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吗
合同未签订而实际履行有效吗
传真合同盖公章有效吗
通牒
通用航空管理之诉
通用航空许可证、营业执照管理之诉
通知
通知
通知书
通知程序
通缉
通缉
通缉令
通缉令
通缉对象
通缉对象
通缉程序
通缉程序
通缉通报
通行权
通行许可证
通行饮食
通讯投票
通讯线路管理工作
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
通过法律
通过法的适用的法的实现
通过谴责案权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7 4:51:50